![]() |
奧運金牌豈能補償,葉釗穎讓球風波難了 |
葉釗穎“讓球”事件的處理結果讓她的老家被不經意地曝了光,這種行為第一次被擺上了桌面,以后還會不會再發生這樣的事情,是否還依此處理--這成了人們新的疑問。 早在去年全國羽球錦標賽期間,就有葉釗穎會被補償九運會金牌的傳聞。當時人們認為可能性并不大,原因是她讓球給龔智超合情合理。在奧運會上,葉釗穎的狀態并非十分理想,馬丁更是直言不諱地說,最難對付的中國人是龔智超。葉釗穎雖然身經百戰,但每當關鍵時刻其心理總會產生波動,馬來西亞公開賽上她更是早早出局。人們擔心面對最后一次沖頂機會時,她能有必勝的把握嗎?最終龔智超奪冠說明了我們決策的正確。 在體育比賽中,有些東西是不應該人為進行“逆轉”的,無論是葉、龔誰進入決賽都只有一金可奪,代表國家比賽時,在關鍵時刻戰略性地“讓球”是明智的。但用全運會金牌來做補償,這對其他代表隊有欠公平。每一枚奧運金牌的背后,都有著難以數清的奉獻者,孫福明去悉尼也可能會拿柔道冠軍,而她在“輸”給袁華后,依然樂呵呵地為人家當陪練;體操選手董震人都到了悉尼,最后從大局出發放棄了出場的機會,他也完全可以為中國添上那枚吊環金牌;還有讓最后比賽機會讓給了陶璐娜的李對紅…… 其實,就像當時葉釗穎木然地站在奧運會季軍獎臺上的表情一樣,奧運金牌是什么都補償不了的,全運會這枚金牌更像是對浙江方面的一次補償。在中國體壇,“讓”的事件并不少,甚至還造成何智麗出走的惡果,一旦有了葉釗穎模式,以后各地都會惦記著怎樣撈到補償的機會,有關部門又沒有準確的界定原則,接下來勢必會有不少說不清的麻煩。無論如何,如果不做好引導工作,用全運會金牌來做補償,沒準得不償失。(亦心)
(摘自“體育周報”)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