違例
1 發球不合法;
2 發球員發球時未擊中球;
3 發球時,球過網后掛在網上或停在網頂;
4 比賽時∶
4.1 球落在球場界線外;
4.2 球從網孔或網下穿過;
4.3 球不過網;
4.4 球碰屋頂、天花板或四周墻壁;
4.5 球觸及運動員的身體或衣服;
4.6 球觸及場外其他人或物體(由于建筑物的結構問題,必要時地方羽毛球組織可以指定羽毛球觸及建筑物的臨時規定,但其國家組織有否決權);
5 比賽時,球拍與球的最初接觸點不在擊球者網的這一方(擊球者擊球后,球拍可以隨球過網);
6 比賽進行中∶
6.1 運動員球拍、身體或衣服觸及網或網的支撐物;
6.2
運動員的球拍或身體從網下侵入對方場區,妨礙對方或使對方分散注意力;
6.3 妨礙對方,如阻擋對方緊靠球網的合法擊球;
7
比賽時,運動員故意分散對方注意力的任何舉動,如喊叫、故作姿態等;
8 比賽時∶
8.1 擊球時,球夾在和停滯在拍上緊接著又被拖帶;
8.2 同一運動員兩次揮拍連續擊中球兩次;
8.3 同方兩名運動員連續各擊中球一次;
8.4 球觸及運動員球拍后繼續向其后場飛行;
9 運動員嚴重違反或一再違反規則18的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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