羽聯世界排名積分規則,總決賽冠軍可獲11000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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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世界羽聯排名包括以下要素: 選手憑借參加羽聯規定的賽事獲得相應的積分。 在過去的12個月中必須參加2項以上的賽事,才可以被列入排名系統。 選手根據參加比賽的成績獲得相應的積分。 賽事規模越高,獲得的積分越高。 獲得的成績越好,獲得的積分越高。 憑借積分,選手可以被列為賽事的種子選手。 選手憑借積分獲得參加奧運會和世錦賽的資格。 世界羽聯決定在2011-2013賽季推出首要和超級兩個級別的超級系列巡回賽,其中首要超級賽的球員所獲得的積分將比一般賽事提高20%。5個被選中的首要超級賽分別為:韓國、印尼、中國、丹麥和全英。 倫敦奧運會積分賽于5月開始,最終的席位分配將依據明年5月3日公布的世界排名而定。由于備戰5月的蘇迪曼杯,中國羽毛球隊的大部分主力都沒有參加蘇杯前的奧運積分賽;蘇杯結束后,國羽開始全面出擊奧運積分賽。 下表為羽聯世界排名積分規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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